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四六级考试->公告栏
关于近期查处的利用高科技手段参与教育考试作弊案件的通报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 2011-06-16  


  近日来,在国家教育考试中,部分考区和考点发生了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案件,严重危害了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信,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为切实净化考试环境,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在教育、公安、无委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期连续查处了3起9人利用无线通讯工具参与考试作弊的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5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六中考点进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呼和浩特市治安支队、玉泉区公安分局在无委会等部门的协助下,抓获了6名利用无线电设备向考场内传递答案作弊的嫌疑人,目前该6名嫌疑人已被玉泉区公安分局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每人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二、6月8日,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期间,呼和浩特市治安支队抓获了1名曾在5月21 日全国护士、护理师资格考试中出售无线电台设备进行作弊的嫌疑人,目前已对该嫌疑人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三、6月8日,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期间,土左旗公安局在土左旗考区查获一起2人利用无线电设备向考场内传递高考答案进行作弊的嫌疑人,现已对该2名嫌疑人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四、6月7-8日,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期间,当地公安部门在乌兰浩特市考区和额尔古纳市考区分别查获一起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案件,目前该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自治区教育、公安、无委会等部门将进一步通力合作,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在各类教育考试中进行考试作弊的行为。
  希望广大考生以上述案件为戒,切勿报侥幸和投机心理。同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前途,诚信应考,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考试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1年6月16日      

 
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首页 | 网站简介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蒙ICP备030159号
版权所有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