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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 (第36号)高职高专批第一次
  
来源: 信息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20-09-02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 高职高专批(含职业本科)

  科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在高职高专批招生的职业本科各科类以及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的各科类。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 填报志愿前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或称为文化课成绩)须达到专科(高职高专,下同)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

  2. 填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体育类、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专业课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 填报要求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的考生,其对应的校考成绩须专科合格。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9月4日上午8:00开始填报志愿,11:3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 但可以新填志愿;12:0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

  2.  9:00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填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3:00

40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4:00

360-3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5:00

320-35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6:00

280-31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7:00

240-27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8:00

200-23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9:00

199分及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四、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以及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计划。院校招生计划有变化的,以网报志愿专栏的相关公告或计划发布为准。考生应提前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号;查阅对应的招生章程。

  2. 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网址,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3. 在网上首次完成填报志愿后,考生可以不断点击“查看排名”按钮,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对报考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系统也仅提供文化课排名,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综合排名。考生通过排名信息,结合院校录取章程判断能否投档和录取,从而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可以根据本人预先准备的拟报考院校名单和最新阶段性网报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所院校或专业。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该院校当前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该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4. 考生在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填报系统中存储的志愿信息为准。  

  5.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律以文化课成绩按1:1投档(遇到平行分考生时,投档人数可能大于计划数)。本科批和高职高专(专科)批均有招生计划的区外院校在高职高专批录取新生时,按学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此情况下,填报系统所提供的排名信息可能与录取顺序不一致;否则,高职高专批院校各科类(包括艺术、体育)一律以投档分(对于艺术、体育,为含政策性加分的文化课成绩,下同)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批录取的区内院校各科类(包括艺术、体育)也一律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

  2. 院校有同分取舍规则的,或者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依次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等类似表述的,一律按院校的同分取舍规则执行;否则按《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执行。

  3. 投档后,根据生源情况,院校可能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在公布的相应招生规模基础上追加招生计划。此类招生计划变更以院校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的实施结果为准,不再进行专门发布。

  4. 本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根据各科类生源分布情况,按规定跨科类、跨专业调整招生计划,以便下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因此,本次录取最低分较高的部分科类或专业,在下次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后,其录取最低分可能会降低。

  六、注意事项  

  1. 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或相关专业要求,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20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刷新浏览器查看最新发布的信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 报考不使用政策性加分进行录取的院校的考生,应根据专业实考分排序来判断是否能被录取。对于填报了此类院校且已被截止修改志愿的考生,其第一专业实考分的排名情况有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不被第一专业录取、甚至退档。因此,请各类享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慎重填报不使用加分进行录取的院校。

  3.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含消防、边防等参照执行的部门(单位)),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若所填报院校的考生中有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则在相应院校排名信息中显示该院校当前投档线上这些考生的人数。在此情况下,考生看到的排名顺序可能与实际的录取顺序不一致,考生应从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中剔除优先录取人数后再研判本人能否被录取。

  4. 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所明示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有特定招生要求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不一定对生源条件全部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完全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5. 个别院校在高职高专批安排了定向招生计划,有关定向就业的详细信息请咨询拟报考的高职院校。

  6.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7. 在填报志愿期间如遇停电、断网、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应急设施设备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实际需要,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应立即报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治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评估后,确定继续填报志愿或调整填报时间。

  8. 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招生考试机构不受理任何考生提出的退档申请。

  9. 未尽事宜按《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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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0-07-16 17: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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