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4月11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辽市临时调整设立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点。为统筹做好组考防疫工作,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须知。
一、所有考生须下载打印《健康情况承诺书》,并从考前第14天(4月2日)开始做好个人防护,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测量情况,在参加首场考试时将填写好并签字的“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二、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回通辽考区参加考试,并申请同意在滞留地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安排在滞留地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要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准考证》、《文化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健康情况承诺书》进入考点。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材料齐全、健康码和行程卡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
四、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如考生在考试期间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有身体状况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经综合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六、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须经卫健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经综合研判后决定安排在隔离或其他场所考试。
1.考前14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一律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执行集中隔离)。
2.考前14日内,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重合考生(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
3.考前由吉林省全域、上海市和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返通考生,一律严格执行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4.考前,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的返通考生,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5.考前有病例报告未提风险等级的县(区)、口岸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6.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的考生。
7.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
8.“健康码”异常(黄码、红码)的。
9.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10.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11.不符合通辽市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的。
八、鉴于当前国内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耽误考试,考生要密切关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官方微信“内蒙古招生考试”、 通辽市“健康通辽”发布的疫情防控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