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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民办)
发布时间: 2025-06-28 14:06 来源: 沈阳工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4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宿舍采取学生个人通过系统选择,学校结合学生选择结果进行分配的方法进行。
  二、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28000

 

2

020310T

金融科技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经济学

28000

 

3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28000

 

4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8000

 

5

050308T

时尚传播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8000

 

6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7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8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9

080207

车辆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0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1

080216T

新能源汽车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2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4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5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6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7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19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20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21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22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23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24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25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26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27

090102

园艺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28000

 

28

090401

动物医学

五年

4-9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28000

 

29

090403T

动植物检疫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28000

 

30

090502

园林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农学

28000

 

31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28000

 

32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8000

 

33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8000

 

34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8000

 

35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8000

 

36

130301

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800

 

3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800

 

38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800

 

39

130507

工艺美术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800

 

 

  高职(专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3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4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5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6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7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新增

8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新增

9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新增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实际公布为准。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2025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大类招生的专业有: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兵器类(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学生入学第一学期或者第一学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以及本人意愿选择专业。
  三、收费情况说明
  1.住宿费收取标准:
  住宿费:2000-4000元/人·年。
  注:学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住宿费按照实际房型收费。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刻苦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800元/人·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3150元/人·年
  (3)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四.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均无体检受限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艺术类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无专业级差;各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专业志愿。
  若投档成绩相同时,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
  各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
  招生电话:024-56618888、024-56618811、024-5661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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