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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6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巡视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15 15:47 来源: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规范管理,严肃考纪,确保安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决定考试期间向各地派出巡视评估组,对各盟市的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巡视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评估组人员组成
  1、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巡视评估组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盟市教育(教体)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按盟市分为12个组(分组名单见附件一)。组长由内蒙古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确定。
  2、自治区巡视评估人员按每个考点1人的标准配置。
  二、巡视评估工作安排和要求
  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巡视评估人员的条件是:身体健康,能够按期完成巡视任务的在职工作人员;熟悉2013年学业水平考试政策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对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较熟悉;有一定的协调沟通和独立工作能力;巡视评估人员不得被派回原籍或曾长期工作过的地区巡视;不得向巡视地区或考区提出与本次考试无关的事宜。
  2、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中第三条《巡视人员选聘范围及条件要求》派出人员。各盟市选派人数严格按附件一执行,并务于6月15日前将选派人员名单传真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3261805)。巡视人员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变动。
  3、各选派单位要及时通知选派人员于2013年6月19日直接到派往盟市报到(不得早到或迟到),并与所到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2013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盟市联系人及派出巡视员人数一览表见附件二),食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交通、住宿费用(只允许乘坐汽车或火车,住宿标准按自治区财政统一标准执行)及巡视工作补助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承担,考区不得再给自治区下派的巡视人员发放巡视补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协助配合做好各项巡视安排工作。
  4、所有巡视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巡视员到达派往盟市后,巡视组长要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对不熟悉巡视业务的一律退回原单位,对考核合格的巡视员发给巡视证件和有关文件。各巡视评估人员要认真学习201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文件,必须熟练掌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开展巡视评估工作。
  5、各巡视评估组组长随机确定下派各考点巡视人员名单。  6月21日至22日为巡视评估时间。派往各考点的巡视评估人员须坚守岗位,对该考点施考全过程进行巡视评估。
  6、巡视评估人员要履行日报告制度。考前一日一报(每日18:00前报告),考试期间一日两报(每日13:00前和18:00前报告),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电话0471-3261805、2522536、18604888813、18604888825,短信号码106288331。
  7、派往各旗县市区的巡视人员负责把本旗县(市、区)各考点监控录像进行复制后带回盟市所在地,交自治区派出的巡视组组长。
  8、考试结束后,各巡视评估组要返回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所到盟市考试实施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与盟市交换意见。若不参加巡视工作汇总会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及巡视工作补助,并通报其选派单位。各组要在6月24日前由组长将巡视评估总结报告、监控录像硬盘、巡视证、考场狗、各考点监考员名单和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组组长在巡视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统一报销本组巡视员旅差费。
附件:1、2013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巡视评估分组名单
      2、2013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盟市联系人及派出巡视员人数一览表


中共内蒙古纪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年6月14日                                              


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自治区教育厅侯元厅长、满达厅长
抄送: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附件一: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巡视评估分组名单

  一.呼和浩特组(20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鄂尔多斯市教育局4人,包头市教育局2人,锡盟教育局3人,赤峰市教育局10人。
  二.包头组(20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乌盟教育局10人,巴盟教育局3人,赤峰市教育局5人。
  三.乌海组(3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巴盟教育局2人。
  四.赤峰组(31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呼市教育局10人,兴安盟教育局2人,通辽市教育局18人。
  五.呼伦贝尔组(18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兴安盟教育局6人,赤峰市教育局10人。  
  六.兴安盟组(11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呼伦贝尔市教育局10人。
  七.通辽组(18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呼市教育局2人,赤峰教育局5人,呼伦贝尔市教育局8人,兴安盟教育局2人。
  八.锡林郭勒组(15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呼市教育局8人,乌海市教育局3人,乌盟教育局2人。  
  九.乌兰察布组(13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鄂尔多斯市教育局8人,赤峰教育局1人,阿盟教育局1人,锡盟教育局2人。
  十.鄂尔多斯组(13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巴盟教育局2人,包头市教育局10人。
  十一.巴彦淖尔组(9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包头市教育局8人。
  十二.阿盟组(3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巴盟教育局2人。

附件二

2013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盟市联系人及派出巡视员人数一览表

     

联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派出人数

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中招科

 

副科长

0471-3390487

15661225625

20

包头市教育考试中心会考办

 

主任

0472-5154401

13009564001

20

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李纪文

副主任

0473-3018813

13848343666

3

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普招科

王健

副高

0476-8330204

13947612734

31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考管理科

仁钦

科长

0470-8217942

13947020353

18

兴安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刘铁尧

科长

0482-8516705

13948933966

10

通辽市教育考试中心会考科

王会昌

副科长

0475-8212579

13847599908

18

锡盟招生考试中心会考科

袁天祥

科长

0479-8269110

13604792576

5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普招科

韩雪峰

科长

0474-8322362

13947401898

12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招科

刘鹏

科长

0478-7902955

13327081978

9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中招科

呼艳

科长

0477-2213449

13704770872

12

阿拉善盟招生考试中心 会考科

张斌

科长

0483-8331143

1860483506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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