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 2015 年 1月 10日至11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及考试时间
1 月 10 日上午 8:00—9:30 数学,10:30—12:00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 下午15:00—17:00 语文 (蒙古语文甲、朝鲜语文)。
1 月 11 日上午 8:00—9:30 生物,10:30—12:00 历史,下午15:00—16:30 地理。
二、考前准备工作
(一)提前做好指静脉验证入场演练工作,让考生了解指静脉验证的过程和技巧。本次考试指静脉验证入场要求于开考前半小时开始,演练的具体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领送试答卷的相关事宜
领送试答卷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答卷安全保密工作
(一)各盟市、旗县区及考点所有运送试答卷车辆必须加装 GPS 监控设备,各地区要提前准备好车辆,按时填写并上报 GPS 监控设备与考点(招办)对照表(附件一)。
(二)试卷保密室从试题到达之日起,必须安排包括两名武警(或公安人员)在内的四名值班人员昼夜值班,每天二十四小时开启视频监控设备,保证监控无死角、全覆盖,不间断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承担考试任务的盟市及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无论其试卷保密室是否存放保管试答卷,均须安排落实好值班工作,并切实履行对试答卷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或监管职责。
(三)实行日报告制度。从试题存入试卷保密室之日起至答题卡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止,各盟市值班人员须在每天 20:00 之前通过 RTX 系统或电话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值班组报告本地区当天试答卷安全保密情况。我中心值班室将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和电话等形式对全区所有试卷保密室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
(四)按要求认真履行试题和答题卡领取、回收等环节的交接签字手续,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存档备查。
四、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盟市、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要分别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
试施考程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 RTX 考点群使用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指静脉采集、综合考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等考务文件。在培训过程中,对与以往相比有变化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等,要重点进行学习,切实做到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都熟悉掌握当次考试的规定及要求。
要做好工作人员及监考员的培训工作,培训使用自治区统一下发的培训教材。
(二)各地区要提前组织指导各考点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考点考场设置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
(三)各地区要加大对各考点考风考纪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标准化考场的作用,切实保障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及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有效使用,切实增强反作弊预防和侦查能力,通过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点及考场违规行为的监控,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处理得当。要重点加强对替考和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行为的防范和检查。
(四)各考点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的要求,做好综合考务管理系统的调试和使用工作。各考点必须设信息技术员,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RTX 帐号并加入考点群,考试期间在考务办公室的计算机上登录 RTX 系统,及时接收和反馈有关考务信息。
(五)考场记事卡记载的考生缺考、违规等信息必须详实并和综合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的信息一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规定,考场记事卡上缺考信息漏涂或错涂、违规代码与事实记录不一致,未记载违规时间的,出现一起扣 3 分;有关考试数据未上报或上报有误的,每起扣 5 分。
(六)各考点必须做到全封闭管理,严把“入口”关。进入考点必须查验证件。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进入,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
(七)各地区要确保标准化考场监控录像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完成监控录像拷贝任务,按时将拷贝好的录像交自治区下派的巡视员。
(八)本次考试为期两天,每天上午设两场考试,中间间隔时间为一个小时。上午第二场考试前只对新进入考点参加本场考试的考生进行指静脉验证,已通过第一场考试验证的考生不再验证。上午第一场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快速而有序地做好答卷的回收、清点及密封保存等工作,并提前做好第二场考试试卷的分发等准备工作。坚决杜绝试题、答题卡错发(装)、漏发(装)及《考场记事卡》错涂(漏涂)、漏装等错误的出现。
五、偶发事件和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各类偶发和突发事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对于各类偶发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沟通,妥善处理。
六、其他
请各盟市、旗县区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填写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附件二)。此值班安排表由盟市汇总后,于 2014年 12月 25日前通过 RTX 直接发送至我中心李彤处(不要在群里发)。值班安排表中上报的所有工作人员手机和办公电话必须保证 24 小时联络畅通。考试期间自治区值班电话:0471-3261814,举报电话 :0471-3261805。
此件由盟市转发所属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普通高中。
附件:1. GPS 监控设备与考点(招办)对照表
2. 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值班安排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 年12 月 日
抄送:自治区教育厅侯元厅长、姚云峰副厅长;高校纪工委钱晓颍书记
附件一 GPS监控设备与考点(招办)对照表 盟市: 考试类型:
附件二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 盟 盟市/旗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