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2018年1月5和6日举行。本学期高一新生考籍注册工作和高二、高三学生选课报名以及考籍补注册工作统一安排在2017年11月1日9:00-11月15日18:00进行,为切实做好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1月5日上午 8:00-9:30 数学,10:30-12:00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下午3:00-5:00 语文 (蒙古语文甲、朝鲜语文)。
2018年1月6日上午 8:00-9:30 生物,10:30-12:00 历史,下午3:00-4:30 地理。
二、考试对象及报考要求
本次考试报考对象为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其中,高三年级开考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高二年级开考生物、历史、地理三个科目。高三年级考生,如已考生物、历史、地理三个科目有不合格的,可重新报考相应科目。
三、考籍注册及要求
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学业水平考试”频道进行考籍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凡参加过2017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的新生,不需要重新注册和现场照相,仅需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时自己设置的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补充后的信息由其就读高中的班主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考籍注册。其中,对于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时未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其二代居民身份证由就读高中统一收集后,由所属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信息读取。
2. 其他高一年级新生,如符合自治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定,但未参加过2017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含区外户籍并符合高中毕业当年在我区参加高考资格的学生和按要求承诺不在我区参加高考的学生),需由就读高中统一组织进行考籍信息预注册。预注册办法详见《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教招考中〔2013〕8号)。预注册完成后,经所属旗县区招办审核通过,并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指静脉和照片信息后即完成注册。
3.完成考籍注册的考生在每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可凭身份证号、姓名及设置的密码登录考籍管理系统选择考试科目并缴费。
4.各普通高中学校及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相关规定,对高一新生考籍注册信息进行认真复查和审核。凡违规跨盟市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允许注册考籍。
四、考籍补注册及要求
具有自治区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且普通高中毕业当年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的未注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学业水平考试”频道进行考籍补注册。完成考籍补注册即可报考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凡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籍补注册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如果本人是从区外高中转入的,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户口所在盟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同一盟市。
(二)高一入学以来本人必须在就读学校连续实际就读。
具体审查办法及要求:
1.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报名时先从网上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附件1),由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学籍、户籍和连续实际就读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其进行考籍补注册和报名;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籍补注册。
2. 高中毕业当年不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但现在我区实际就读的考生,若申请在我区注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须由考生本人和家长共同签订承诺书,承诺只在我区报考高职高专学校或不在我区参加高考,可以予以注册,否则一律不予注册。承诺书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制定并统一留存。
3.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对不符合考籍补注册条件而完成考籍补注册手续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籍和报名、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对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因资格审查不严或故意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所有考生的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举报。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通过旗县区平台上传。
五、考生报名、考籍注册及补注册注意事项
1.已取得考籍并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学业水平考试”频道“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进行选课、缴费,完成报名工作。
2.未注册过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须先在网上进行考籍补注册。补注册通过审核后,然后再选课、缴费。
3.采集照片要求使用统一的前景及背景,前景样式为“20172学考”(各地自行制作)。
4.网上缴费支持使用各种银联卡,请所有考生提前办理并足额存入报考费用(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25元)。
5.报名时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7年12月30日前取得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须在签订《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2)后,先行办理选课、缴费、指静脉信息采集等正常报名手续。按时履行承诺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否则,报名无效,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
6.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必须认真阅读并点击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和《考生考试规则》等内容。
7.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zskszwx”),可及时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发布的相关考试讯息。
8.考籍注册和选课报名等具体工作由各盟市、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并积极指导、监督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按期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变更考籍信息相关事宜
考生考籍信息有需变更的,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执行,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由盟市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受理考生及家长前来办理该项事宜。
此件经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钉钉工作群发布,不再印发纸介质文件,请各盟市转发所属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普通高中学校,并积极做好有关组织宣传和部署落实工作,确保报名、考籍注册及补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
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
情况审查表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未带二
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附件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
考生 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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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考籍号(中考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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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中学及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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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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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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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 信息 |
起止年月 |
学籍所在学校 |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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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籍 |
情况是否属实: 审核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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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阶段 实际 就读 信息 |
年级、学期 |
起止 年月 |
就读学校、班级及班主任 |
班主任签字 |
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
学校所属教育局 审核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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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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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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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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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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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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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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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 区 招办 意见 |
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审查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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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未打印信息栏目由考生本人填写。
2、考生本人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本人参加201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郑重承诺:
1.本人同意在2017年12月3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同意在2017年12月30日前到报名点补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3.同意持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8年1月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交考试费不需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公民身份号码:
联 系 电 话: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