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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 2021-10-22 18:26 来源: 自考与社考处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30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须及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继续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情况并填写《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

  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行程卡”和“健康码”的核验,提交《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并进行体温检测。除配合考点进行身份验证外,入场期间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后可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以及1015日以来,有区外中高风险旅居史;10 1日以来,有我区二连浩特市、额济纳旗、阿左旗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要严格按规定配合落实当地疫情管控措施。若进入考点,须提前向工作人员告知情况,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全程通过单独通道进行体温检测与身份验证,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2

  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基本

信息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考生号)

   

  考生电话

 

  常住省市

   

  居民身份证号码

   

  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1016-10月29

  日 期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1021

1022

  体 温

             

  日 期

1023

1024

1025

  1026

  1027

  1028

  1029

  体 温

             

   

  承 诺 书

     本人郑重承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无相关病例接触史,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相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来未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接触境外归来人员,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等,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考前14天体温检测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

  考生本人签名:

         

                   

  备注:考生首场考试需提交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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