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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因受疫情防控无法参加内蒙古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5 19:36           来源: 自考与社考处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行动受限而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符合受理范围的考生于2022516-1817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须与报名信息一致)进入系统,填写“退费原因”,写明本人考试期间所在城市及社区,并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查询提交记录,会显示考生提交的退费原因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果上传材料有误可删除后重新上传。

  各考区于519-2016时前集中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52112-52212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可与考区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面试报名公告)。

  三、申请退费证明材料

  1.行程卡截图必须上传。考生本人预留手机号在考试结束前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2.健康码截图必须上传。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的本人健康码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相关材料的图片上传。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等)。

  以上申请材料要拼接为一张图片上传至“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图片大小为500KB以下,格式为.jpg.jpeg

  四、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退费原因并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未能退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超过51817时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退费申请。凡查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原卡原路退回,敬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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