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2020 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2-23 11:04 来源: 考务一处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 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赵幼琨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实施招生方案以及考生报名、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命题、测试以及试卷的运输、保管、保密等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填报院校,填报时间为 2019年12月24日-12月29日。考生只可填报 1所院校志愿和 3 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高于 1 万元的专业)调剂。同时考生于 2019 年 12 月 15 日开始在我院网站进行信息登记。如我院未完成计划,考生仍然可以于2020年3月9日-3月13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然后在我院网站进行信息登记。

  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www.qcdx.net

  (二)公布考生名单

  2019年 12 月 29 日开始将陆续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地点。

  (三)考生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考生1月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考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请携带以下证件: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家长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缴纳费用外,还须提交以下文件:

  <1>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委托书。

  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五、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

  的考生。 

  (二)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可免试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六、考试

  (一)命题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

  (二)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6 日,如未完成计划,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 2020 年 3 月 22 日。

  (三)考场安排:按照报考人数就近设立考场,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四)呼和浩特市考点: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大学城教学区。

  (五)(五)考试科目和分值

  1.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

  文科:语文、英语+面试;

  理科:数学、英语+面试;

  单科成绩150分,面试150分,总分450分。 

  2.对口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为:文化课综合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300 分,面试150分,总分450分

  七、录取

  (一)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二)录取考生公示

  第一次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第二次征集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规定处理。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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