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2-23 11:06 来源: 考务一处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学院是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自治区唯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在校生一万余人。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内教高字[2015]107号)等有关文件,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结合我院历年单独招生工作经验,特制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并且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三、报考资格和免试条件

  (一)报考资格

  具有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免试条件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29日

  2、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3、缴费时间:2020年1月2日(缴费事宜详见学院招生官网)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月2日

  考生凭身份证号码登陆我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mgjdxy.com)。准考证需自行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背景不限)。

  五、考试

  (一)考试地点:

  (1)呼和浩特——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海拉尔———海拉尔第一职业学校

  (3)扎兰屯———扎兰屯职业高级中学

  (4)乌兰浩特——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

  (5)通辽———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

  (6)赤峰———赤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7)巴林左旗——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

  (8)锡林浩特——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心

  (9)包头———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10)临河———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11)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体育职业中学

  (12)集宁——乌兰察布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注: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毕业学校所在地就近分配,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前往考点考试。)

  (二)考试方式:面试+机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

  1、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0年1月3日  9:00——12:00

  机试时间:2020年1月3日 14:30——16:30

  面试合格者参加机试。

  2、考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考察考生择业倾向,语言沟通能力,心理及身体情况是否符合本校专业需求。

  机试内容为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数量为150道,试题类型为选择题、判断题。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试题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试题内容为专业课,专业课命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机电类、建筑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汽驾类、旅游类、农学类专业课综合考试指导纲要,同时不超出考试指导纲要。

  六、成绩评定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七、录取

  (一)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二)公示

  我院将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5日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蒙公网安备:1501052000882    蒙ICP备:17006117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    联系电话:0471-3261717    邮编:010011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