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招生 >> 普通高考 >> 高考公告
关于对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2 20:29 来源: 考务一处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组织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关于教育厅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督查2018年高考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822号)中有关填报志愿的督查内容,确保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请各地立即启动开展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通知属地今年有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对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准备情况进行自查,盟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全面督查,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进行抽查,确保自治区关于网上填报志愿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是否有效占领教育招生考试宣传主阵地,能够积极、主动、形式多样的开展网上填报志愿等宣讲和培训活动,做好填报志愿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是否协调公安机关、工商管理部门有效制止中介机构和个人等面向家长和考生举办的各种以营利为目的宣传活动。

  (三)是否协调公安机关、网信部门有效制止中介机构和个人等通过互联网、自媒体面向家长和考生发布的各种宣传、广告等。

  (四)是否协调当地宣传部门制止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所进行的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审核的涉及高考填报志愿的各类宣传、专题讲座等。

  (五)是否认真落实《中学校长责任书》相关内容,是否为本校学生在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创造良好条件。

  (六)其他检查内容

  1. 计算机设备运行、网络通信情况。

  2.相关高中学校是否有以租用场地为由,向考生收取场地费、水电费、服务费或指导老师加班费的情况。

  3.相关高中学校是否有与考生签订自行在网吧或其它场所填报志愿协议的情况。

  4.相关高中学校是否有向考生推销、推荐网报志愿外挂软件、“志愿师”、志愿卡等情况。

  二、重点检查《中学校长责任书》履行情况和网上填报志愿服务保障情况,对没有认真履行承诺的校长要求写出检查、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严厉查处中学校长和教师与中介机构相互勾结、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涉及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时间

  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在625日前完成普查,自治区教育厅抽查将在7月初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6月20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蒙公网安备:1501052000882    蒙ICP备:17006117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    联系电话:0471-3261717    邮编:010011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