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分批(段)次按历史类、物理类、历史类(专项类)、物理类(专项类)、艺术类、艺术类(专项类)、体育类、体育类(专项类)和对口招生类分别进行。本科提前批A段采用顺序志愿模式,其他批(段)次均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其中,填报本科提前批B段军事类、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军事类(定向培养军士)、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前,须先填报意向类别志愿,统称提前批意向类别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一)时间安排
考生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填报完成本时间段要求填报的各批次各类别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应资格条件和限报条件等。
1.意向类别志愿填报安排
6月26日9:00-17:00,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填报提前批意向类别志愿。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同时填报。公安类拟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还须填“是否愿意报考新疆警察学院”选项。各意向类别分批次、科类、性别、选考科目要求的计划数、投档比例统计表和各意向类别所涉及具体院校及招生计划等信息届时公布。意向类别志愿填报结束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按公布的投档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公布相关类别最低投档分数。相关类别阅档入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并完成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本科提前批军事类阅档入选的考生,若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军事类(定向培养军士)所涵盖院校专业组志愿,还需参加由盟市征兵办统一组织的军事类(定向培养军士)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且均合格。考生阅档入选情况可在信息查询栏查询。在阅档遴选或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后,生源不足时,根据需要,适时安排意向类别志愿征集。
2.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各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和普通类(专项类)志愿填报安排
6月30日9:00开始,至7月4日17:00止,考生第一次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B段)志愿和体育类本科提前批B段志愿,以及对口招生类本科批志愿。以上批(段)次的普通类(专项类)、艺术类(专项类)、体育类(专项类)招生计划同时填报。
填报了提前批意向类别志愿且阅档入选的考生,方可填报入选类别具体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本人意向类别所涵盖的具体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中,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本科提前批阅档入选的考生可填报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阅档入选的考生仅可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了提前批军事类意向类别志愿且阅档入选的考生,可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军事类(定向培养军士)意向类别涵盖招生计划对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批阅档入选的考生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方可填报要求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阅档入选的考生可填报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不受限于原阅档入选选科要求范围,但必须达到该院校专业组所对应的意向类别阅档入选最低分;阅档入选的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批公安类阅档入选且“是否愿意报考新疆警察学院”选项填“是”的考生可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专业组志愿。
达到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若填报了高职(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录取。
3. 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各类志愿填报安排:
7月31日9:00开始,至8月3日17:00止,考生第一次填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批以及对口招生类高职(专科)批志愿。以上批次的普通类(专项类)、艺术类(专项类)、体育类(专项类)招生计划同时填报。
(二)志愿模式
1.平行志愿模式
志愿填报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科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对口招生类)、分批(段)次设置4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2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对于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分别设置的专项类计划,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可选择相应科类、批(段)次填报。
填报志愿时,符合兼报志愿规定的考生,进入填报志愿系统将显示可填报的批(段)(科类)选项,在相应选项下所设45个平行志愿中填报本类志愿和兼报志愿,既可以按志愿顺序交叉填报本类志愿和兼报志愿,也可以仅填报本类志愿或兼报志愿。此类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最佳专业志趣,结合本通知投档录取的时间安排,合理填报本类志愿和兼报志愿。
首轮投档后视录取进度和剩余计划安排征集志愿。
2.顺序志愿模式
本科提前批A段采用顺序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首轮投档后,一般不再征集志愿。
(三)填报过程
1.查阅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记录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的代码以及选考科目要求、专业限制条件、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
2.登录填报志愿系统,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需按要求填报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并确认无误后,点击填报系统的“确认志愿”选项,确认后志愿信息不可修改。每次填报志愿有两次“取消确认”的机会,“取消确认”后可修改志愿,修改完成后须再次确认志愿。填报时间截止时志愿已保存但未确认的,系统默认考生所填志愿为确认状态,与考生本人确认具有同等效力。
3.填报志愿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分科类依次对各批次分别进行投档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再次填报志愿的,将在“2025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专栏”公布填报志愿公告和相应的剩余招生计划。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和家长需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高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修改相关专业要求等,将在填报志愿系统或“2025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
2.网上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规定、《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等,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的选考科目等相关条件须与所选择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要求相符,注意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的限报条件,因未查看院校招生章程,导致不掌握院校招生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的平台查阅到高校招生章程(https://gaokao.chsi.com.cn),或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5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专栏”,点击相应高校招生计划中的招生章程链接,查看其招生章程。
3.考生应结合本人高考总分及位次,综合考量、理性选择报考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志愿。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按填报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结果。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4.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填报,也不得代替他人填报。
5.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密码遗忘或泄露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忘记密码,可在考生综合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通过注册手机号重置密码。如注册手机号停用,需本人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就近旗县(市、区,下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密码。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也可以通过考生综合服务平台修改密码。考生因保管不善、疏于防范、密码设置复杂度不够等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
6.志愿填报系统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关闭,关闭后考生将不能填报、修改、保存和确认志愿。请考生尽早填报志愿并保存和确认,以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电力、网络、计算机等故障造成无法正常填报志愿。
(五)通知方式及填报志愿网址和条件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5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专栏”中进行公告。
(2)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
各盟市、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也应通过微信、钉钉等即时通讯工具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通知考生按时填报志愿。
2.网上填报志愿及相关信息查询网址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各类信息等均在该网站发布。
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也可通过点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栏目中链接进行登录。2025年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招生计划、相关统计信息以及其他与填报志愿相关的说明等均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5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专栏”中发布。
3.各批次首次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时间
相关时间按照本通知执行,后续填报志愿时间将在“2025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专栏”中发布。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否则,致使未能完成相应志愿填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4.填报志愿条件
考生符合填报志愿公告所规定的条件,可以参加当次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所使用的成绩,一律以高考成绩查询系统显示的相应分值为准。
(六)相关保障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自治区通信、电力、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相关部门为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各盟市、旗县应成立由教育、通信、电力、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做好填报志愿期间如遇大面积停电、断网、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的应急保障,确保本区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3.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以下简称高中学校)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保障场所安全、设备正常。按要求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和相应设备,提前做好供电、网络等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并为考生家长陪同提供便利条件。要准备足够数量的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确保在断网、断电情况下可完成志愿填报。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指导教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办公平台及时更新本单位工作人员、高中校长、联络组成员手机号码。各组人员组成及其职责是:
联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工作,重点是及时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下同)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nmgzskszwx,下同)微信公众号填报志愿信息,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手机短信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内容报告主管校长和各组负责人。联络组应由3名以上教师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业务精通、能熟练使用智能通讯设备,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组建志愿填报指导组,由学校职业生涯指导教师、高三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组成,负责通知符合当次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所有考生及时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其按时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考生填报志愿给予指导。高中学校要对考生实行分组管理,每组配备1-2名指导教师。
技术指导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正常运行,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技术指导。遇到问题及时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告,并按答复意见妥善处置。
后勤保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为本校考生提供后勤、安全保卫等服务。
(3)要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加强宣传预警,提醒考生谨防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的诈骗陷阱。
4.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本旗县高考报名时选择“招办报名”(即不在就读学校,而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或组织此类考生到就近高中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二、投档录取安排
1.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其中,普通类、普通类(专项类)和对口招生类按考生高考总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艺术类(专项类)、体育类和体育类(专项类)考生需高考总分和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双上线,本科提前批B段和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艺术类(专项类)按高考总分与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折合的综合分排序投档;本科提前批B段和高职(专科)提前批体育类、体育类(专项类)按体育统考成绩排序投档。
2.各批次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按志愿顺序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且有缺额计划,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无效。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轮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档,将不再补投到该生本轮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3.录取过程中,首先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考生已填报志愿的录取,如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线上征集志愿录取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 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4.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若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5.顺序志愿按以下规则进行投档录取:本科提前批A段艺术类,在艺术类校考和省际联考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有关要求投档;本科提前批A段普通类(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在相关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有关要求投档。
6.符合兼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当前投档时,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方具备投档资格。此类考生应根据本通知的投档录取时间安排,本着实现最佳录取结果的原则,合理填报志愿,避免出现因本类志愿和兼报志愿的投档录取时间带来的非本人最佳意愿录取结果。
(二)时间安排
1. 本科提前批A段(含普通类、艺术类)
7月5日9:00,将填报了本科提前批A段普通类、艺术类志愿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档,高校下载考生志愿信息。
7月5日17:00前,本科提前批A段普通类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专业)录取结束。
7月10日17:00前,本科提前批A段普通类高水平运动队原则上录取结束,部分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随后续录取进行。
7月10日17:00前,本科提前批A段艺术类录取结束。
2.本科提前批B段(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7月6日上午,将填报了本科提前批B段普通类计划〔含军事、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业)和本科提前批B段其他本科招生计划〕志愿且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进行模拟投档,相关高校查看本校生源情况,并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计划调整及投档比例确认等工作。7月6日下午,将此类考生档案,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相关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7月8日上午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7月10日上午左右,此类计划录取结束。其中,填报军事、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专业志愿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考试)等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
7月11日,将填报了本科提前批B段艺术类、体育类志愿且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进行模拟投档,相关高校查看本校生源情况,并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计划调整及投档比例确认等工作。7月12日,将此类考生档案,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相关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7月13日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7月15日左右,此类计划录取结束。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
7月10日下午左右,将填报了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计划〔军事(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志愿且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相关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均合格且符合相关招生要求的考生档案进行模拟投档,相关高校查看本校生源情况,并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计划调整及投档比例确认等工作。7月11日,将此类考生档案,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相关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7月12日上午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7月13日左右,此类计划录取结束。
4. 本科提前批C段普通类
7月14日上午左右,将填报了本科提前批C段普通类志愿且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进行模拟投档,相关高校查看本校生源情况,并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计划调整及投档比例确认等工作。
7月14日下午,将填报了本科提前批C段普通类志愿且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相关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7月15日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7日左右,此类计划录取结束。
7月17日左右,将填报了本科批志愿且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进行模拟投档,相关高校及时查看本校生源情况,并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计划调整及投档比例确认等工作。
7月20日左右,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0日左右,本科批录取结束。
8月4日,将填报了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体育类志愿且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进行模拟投档,相关高校查看本校生源情况,并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计划调整及投档比例确认等工作。
8月5日,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8日,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体育类录取结束。
7.高职(专科)批
8月9日,将填报了高职(专科)批志愿且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进行模拟投档,相关高校查看本校生源情况,并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计划调整及投档比例确认等工作。
8月11日,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17日,高职(专科)批原则上录取结束,部分高职(专科)高校(专业)新增计划,将视情况再开展后续录取。
三、录取规则及工作流程
(一)录取规则
院校原则上执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招生章程频道发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含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录取规则)。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对已投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工作流程
1.院校登录系统,查看模拟投档情况
各招生院校须在本批次模拟投档后正式投档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查看本校模拟投档情况,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生源确认和计划调整等工作。若有计划调整,则使用教育部来源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
2.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批次模拟投档后正式投档前,各招生院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并通过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或审核未通过的院校,投档比例默认为1:1。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后续志愿均按剩余计划1:1投档。
3.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
高校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院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结清档案。除本科提前批A段,其他批(段)次第一次填报志愿原则上在投档2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其他志愿视投档数应在投档1~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
4.审核院校上载的阅档结果
相关人员负责对各招生院校的预录取与预退档结果进行检查。对未写明退档理由的应要求招生院校注明详尽、具体的理由,出现退档不合理的情形应与招生院校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未果的可提出复议。经复议后如高校仍坚持退档,由高校负责处理由此引发的遗留问题。
5.高考体检结果的应用
考生高考体检表内容作为是否符合高校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的依据;军事、军事(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高校(专业)依据相关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其结论作为录取的依据;除此之外的其他体检结果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
四、招生院校应注意的事项
(一)在模拟投档期间,各有关院校要及时登录院校子系统查看生源情况,并适时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沟通联系,确定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等事宜。
(二)高校应妥善保存高考录取阅档期间所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我区不再向录取高校另行提供相应的纸质档案。我区高校招生考生纸质档案包含如下材料:档案袋、预报名表、报名登记表、符合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档案(或人事档案)。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新生报到后,将加盖密封章的纸质档案交录取高校,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我区将按院校要求邮寄录取新生名册。录取新生名册保存期为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年。
五、考生服务与新生复查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继续完善志愿填报辅助系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填报志愿指导与服务、来电来访、信息查询等面向考生的服务工作,通过电话、网络及现场接待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询及申诉,耐心细致地解答考生的问题。
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咨询或申诉电话:录取期间(6月24日至8月20日)0471-3261111,录取结束后0471-967188(智能客服)或0471-3261904。
现场咨询或申诉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楼西侧考生服务中心。
(二)各盟市、旗县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提升志愿填报服务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要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高考后到出分前的关键节点,加大对一线教师、考生和家长的培训力度。要遴选部分业务能手、骨干教师、招办主任、专家学者等,建设本地志愿填报咨询专家队伍,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等)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递交录取学校。自治区不统一安排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质档案。
(四)各招生院校要加大对违规考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新生入学后,要通过人脸识别设备等高科技手段、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比对、相关考核等方式,按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和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特别是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已经报到入学的将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配合公安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招生院校应将新生入学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五)各招生院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六、其他
批次设置、计分办法、加分政策、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办法、投档办法、同分排序择优办法等按《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执行。军事类、军事类(定向培养军士)、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业)招生录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