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进行巡视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09 17:47 来源: 考务监察处

区内各有关高等院校、乌海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20日至923日进行。为规范管理,严肃考纪,确保安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我中心决定考试期间向各考点派出巡视评估人员,对本次考试工作进行巡视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评估人员组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巡视评估人员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

  2、自治区派出巡视评估人员按每个考点1人的标准配置。本次考试共设18个考点、派出20名巡视员。

  二、巡视评估工作安排和要求

  1、巡视评估人员不得被派回原籍或曾长期工作过的地区巡视,不得向巡视地区或考点提出与本次考试无关的事宜。

  2、各巡视评估人员要认真学习2014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关文件,熟练掌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开展巡视评估工作。

  3920日至923日为巡视评估时间。巡视评估人员要根据本考点的实际施考时间进行巡视评估。

  4、巡视评估人员要履行日报告制度。考前一日一报(每日18:00前报告),考试期间一日两报(每日13:00前和18:00前报告),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电话0471-3261814,短信号码106288331

  5、考试结束后,各位巡视评估人员要在925日前将巡视评估报告(交考务23处赵文明)、监控录像硬盘(交考务监察处岳丹)、监考员奖励金发放表原件、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计算机等级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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