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5月同等学力考试违规考生查询
发布时间:
2015-05-31 09:44 来源:
信息中心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中心对2015年5月同等学力考试考试所认定的违规考生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有权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5月31日
考点名称 |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生号 |
考场号 |
座位号 |
违规事实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
英语 |
2015年05月31日0900 |
15159901101118 |
011 |
018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
英语 |
2015年05月31日0900 |
15159901101223 |
012 |
023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
工商管理 |
2015年05月31日1430 |
15151202101718 |
017 |
018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