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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8 14:53 来源: 考务四处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考生能更有效地将“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有机地融为一体,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要求,将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安排,201410月、20154月的考试仍安排“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纲和教材不变。自201510月起,安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

请各盟市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确保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本通知不再下发纸质文件,以此PDF文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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