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17 18:22           来源: 普招处

2025年五年制高职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将于8月5日—8日进行。

一、招生对象

所有参加我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盟市划定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均可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填报志愿。

二、成绩合成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成绩合成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

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语文、数学、外语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地理各30分,体育与健康80分,累计总分为660分。考生录取总分进行四舍五入取整。

参加蒙古语文考试考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高校要求的可填报其相关专业志愿。 

三、加分政策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参照我区现行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四、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按“分盟市、分学校、分专业”公布;第二次填报志愿和后续志愿,招生计划按“分学校、分专业”公布,不再分盟市。具体填报方式届时公布。

五、人脸识别验证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阶段在籍生,每学期每月须进行2次人脸识别验证,验证信息存储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服务器。五年制高职转段时核实考生验证情况,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转段。

六、其他

(一)未参加全区中考统一网上报名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五年制高职录取。

(二)提醒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止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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