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6号)高职高专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16-07-29 19:18 来源:

  现将高职高专批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其中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汽驾类、机电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采矿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二、网报志愿时间(时间如有变动届时通知):

  预计7月30日下午15:00开始填报志愿;15:30后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删除志愿;15:40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16:00填报志愿结束。

  三、本次填报志愿所用计划见“高职高专第三次网报计划统计(网上填报志愿专用)”,并须注意其中的特别要求。

  四、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顺延投档,顺延投档到底的剩余计划可跨科类调整。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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