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 本科提前B批
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按要求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 报考公安、公安现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前期填报意向志愿,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全部合格。
3. 具有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具有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10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0:30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2. 9:00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12:00时 |
60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3:00时 |
550分-5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4:00时 |
500分-5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5:00时 |
450分-4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6:00时 |
400分-4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7:00时 |
400分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四、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 查询招生计划和院校招生章程。考生应阅读《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上网查询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并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码。
2. 填报志愿。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的地址登录填报志愿平台,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
3. 修改志愿。考生可以不断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在考生对应的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院校和专业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判断能否被录取,从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参照 “2017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选择院校或专业。
4. 打印确认信息表。考生在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填报系统保存的志愿信息为准。
5.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公布的投档比例投档,院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未制定相关录取规则的,一律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且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文科综合、外语(外语*30%+汉考三级*70%,或外语*30%+蒙乙*70%)、文科数学;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外语(外语*30%+汉考三级*70%,或外语*30%+蒙乙*70%)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网上征集志愿。
六、注意事项
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内蒙古招生考试”及时发布有关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关注、学习。
2. 对于填报本次志愿且被投档的考生,由于院校阅档速度不同,可能无法参加随后进行的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类志愿的填报,所以敬请考生慎重选择是否本次填报志愿。
3. 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相关专业要求,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17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本栏目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发布最新信息,请注意使用浏览器刷新功能查看最新发布的信息。
4.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5. 考生须在10:30前完成首次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6. 高考报名时签订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填报志愿。
7. 未尽事宜按《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