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 本科提前B批
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按要求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 报考公安、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相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全部合格。
3. 具有相应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10日上午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 10:30后不允许新填志愿。
2. 9:00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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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志愿分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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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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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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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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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分-5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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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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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分-5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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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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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分-4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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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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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分-4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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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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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分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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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 考生要阅读《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上网查询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并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码。
2. 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的地址登录填报志愿平台,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
3. 考生可以不断查看动态排名,在考生对应的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其院校和专业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判断能否被录取,从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参照 “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可以选择要修改到哪所院校或哪个专业。
4. 考生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填报系统保存的志愿信息为准。
5.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 网报志愿结束后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院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2.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的,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3.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且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对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取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汉考三级70%,下同)、文科数学进行排序,按序录取;对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按序录取。
六、注意事项
1. 对于填报本次志愿且被投档的考生,由于院校阅档速度不同,可能无法参加随后进行的本科提前A、B批艺术、体育类志愿的填报,所以敬请符合本次网报志愿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慎重选择是否本次填报志愿。
2. 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相关专业要求,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本栏目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发布最新信息,请注意使用浏览器刷新功能查看最新发布的信息。
3.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5. 高考报名时签订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填报志愿。
6. 未尽事宜按《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