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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区内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
2013-04-09 来源: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即,为做好我区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我区招生单位发出《关于做好我区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招生单位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提高复试权重,加强对外语、专业课等相关科目的测试,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和对复试的过程监管。

为加大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目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所有考生复试成绩、排序情况和拟录取考生等复试录取信息必须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据悉,复试期间,自治区将安排专人巡视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并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协调公安、无委会开展打击高科技考场舞弊等工作。复试的各方式考核均必须在可视频监控的场所进行,笔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须全程、全覆盖录像,个别需要保留语音资料的还须录音。所有复试所涉考试材料、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复试期间,凡存在弄虚作假、考场舞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记入其诚信考试档案并通报未复试单位,取消其参加其他招生单位的复试资格。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均必须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进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否则无效,原则上不进行手工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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