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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确定
2014-06-06 来源:考务23处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确定。本次考试各层次、各科类合格分数线分别如下:

     一、 汉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35分。

     二、 汉语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5分;

          蒙语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三、 汉语初等教育学、初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初等教育学、初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凡参加全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颁发双科合格证,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颁发单科合格证。

     考生考试成绩已于2014522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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