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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平公正
2016-03-24 来源:考务一处
  按照教育部的工作部署,我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陆续展开,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自治区采取多项措施推进信息公开、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一、招生单位按要求向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拟录取名单。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招生单位要成立由招生单位领导牵头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外语、专业课等相关科目的测试,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和对复试过程的监管。

  三、招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派员现场巡视,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四、外语复试时间全区统筹协调,考试期间,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共同协作,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违法违纪行为。

  五、笔试科目考试的组考工作要严格执行自治区下发的各项规定进行,复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各科目的考试、考核及面试均须通过指静脉验证进行考生身份识别,防止冒名顶替。

  六、面试过程须使用专用摄像机和录音设备对考生和复试老师全程、全覆盖高清录像和录音。

  七、招生单位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辟申诉渠道, 积极受理考生的举报和申诉。

  八、复试期间,自治区将安排巡视工作,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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