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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继续实施“特岗计划”,5月6日开始报名
2018-05-04 来源:考务23处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联合发文,明确2018年我区继续实施“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工作,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今年我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8个盟市所辖的21个旗县区(市)安排特设岗位计划,拟在小学和初中的17个学科招聘800名教师。

  文件明确报名时间和要求,5月6日8:00-5月9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特岗教师招考”频道进入报名系统。在报名网页查询通过资格初审后,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网上报名所选的报名点现场完成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照相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5月6日9:00-5月10日17:00。

  文件规定,鼓励“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对自愿留任的,经考核合格,设岗旗县编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为其落实编制和工作岗位,财政部门负责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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