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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5-02-28 03:44: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做好20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免考、转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
2015-02-17 10:51:00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定于3月2日-6日进行,望各盟市自考办做好宣传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开网时间:2015年3月2日9时至3月6日17时2、考生须在网上进行报名、缴费,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需将相关材料交到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进行扫描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上各项报名工作的办理条件及要求参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校考违纪考生公示
2015-02-16 03:14:00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对下列在我区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校考违规考生的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中心发传真提出陈述,传真:0471-3261714转803、电话:0471-3261805。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本办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内
2015年1月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补充公示
2015-02-16 02:37:00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对下列在我区参加2015年1月普通高考艺术类面试违规考生的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课程名称、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中心发传真提出陈述,传真:0471-3261714转803、电话:0471-3261805。逾期未陈述申
我区取消16名弄虚作假考生高考报名资格
2015-02-14 09:58:00
本网讯日前,自治区做出决定,取消16名考生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经过前一阶段各盟市、旗县区对2015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资格的复查,发现部分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获得高考报名资格现象。经相关部门查实,做出上述处理。这16名考生分别涉及学籍及实际就读证明造假、户籍造假、连续就读未满两年、家长实际居住、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造假等。 此外,另有5名由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不符合我区本科报考条件,按照我区有
我区取消16名弄虚作假考生高考报名资格
2015-02-14 09:58:00
本网讯日前,自治区做出决定,取消16名考生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经过前一阶段各盟市、旗县区对2015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资格的复查,发现部分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获得高考报名资格现象。经相关部门查实,做出上述处理。这16名考生分别涉及学籍及实际就读证明造假、户籍造假、连续就读未满两年、家长实际居住、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造假等。 此外,另有5名由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不符合我区本科报考条件,按照我区有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今日起可网上查询
2015-02-12 04:51:00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我区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评卷工作已结束,2015年2月12日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研究生考试”频道,“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考生编号和证件号码查询考试成绩。 据悉,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今年我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防考试违纪舞弊。今年我区继续
2015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已公布
2015-02-08 12:12:00
本网讯,2015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已于2015年2月8日公布,本次学业水平考试面向全区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学生,此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共有324154人,其中汉授考生301461人,蒙授考生22693人。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数学(蒙)、英语、英语(蒙)、日语、日语(蒙)、俄语、生物、生物(蒙)、历史、历史(蒙)、地理、地理(蒙)、蒙古语文甲。考生登录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考生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1月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处理补充公告
2015-02-07 01:32:00
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课程名称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1土左旗一中262512012151893数学7:55考试前提前在草稿纸上写答案第五条第三款,第九条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2土左旗一中061112012150752英语11:45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3科区三中121212230117053英语10:46考试期间手机铃响第五条第一款,第九
自治区召开视频会议,部署高考补报名及打击高考移民工作
2015-02-07 11:59:00
自治区召开视频会议,部署高考补报名及打击高考移民工作
2015-02-06 07:43:00
2月6日下午,自治区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15年高考补报名及打击高考移民工作。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自治区高校纪工委书记钱晓颍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赵锦同志,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调研员郝斯同志出席了会议。各盟市分管盟市长、分管旗县区长,教育局长、招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盟市、旗县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高考移民考生挤占的国家下达给我区的优质高校招生计划,严
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份进行
2015-02-06 03:52:00
本网讯 我区2015年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5年3月2日—8日进行,届时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 本次考试我区将报名条件限定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或内蒙古自治区高中等院校在校生。考生在现场确认时
关于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02-06 11:31:00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或内蒙古自治区高中等院校在校生方可报考本考试; 2、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12月大学外语考试违规考生补充公示
2015-02-05 10:25:00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对下列在我区参加2014年12月大学外语考试违规考生的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课程名称、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中心发传真提出陈述,传真:0471-3261714转803、电话:0471-3261805。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本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已公布
2015-02-05 10:23:00
本网讯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已公布,考生和招生院校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校招生”频道信息查询栏查询成绩。 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待招生计划确定以及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划定,目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参加符合条件的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