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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2014-03-13 11:04:00
地址:康巴什新区市府北街教育大厦9楼邮编:017000
关于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和成绩证明的通知
2014-03-13 11:04:00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全区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做好考试结果的使用工作,方便考生有效和快捷地使用考试结果,现将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和成绩证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成绩等第 自治区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蒙古语文甲、朝鲜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共九科
办公地址
2014-03-13 11:00:00
地址:内蒙古阿盟阿左旗巴音浩特镇吉兰太西路邮编:750306
联系地址
2014-03-13 10:57:00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11号劳动保障大厦(四楼和五楼东侧) 邮编:026000
办公地址
2014-03-13 10:51:00
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邮编:137400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常见问题解答
2014-03-12 04:39:00
注意: 1、以下提到的时间为预计时间,具体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凡是办理免考和申请本科毕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包括专科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证书等)均要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验证,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予办理。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1、考试时间:内蒙古自学考试一年两次,分别为4月份和10份月。 2、报名时间: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二、考生报
登陆报名系统
2014-03-12 04:38:00
停考专业查询
2014-03-12 04:37:00
2014年普通高考体检信息录入办法
2014-03-11 05:55:00
一、 打印体检表 在旗县区平台批量或选择性打印《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供考生体检时使用。在数据录入之前打印出的表格为空表,录入后打印出的体检表为填有信息的表。 二、 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体检结束后应将体检表复印件交考生,作为体检结果的正式书面通知由考生个人保存。待完成体检信息数字化后,考生可依据该复印件核对数字化信息的准确性,以及作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
2014-03-11 04:37:00
为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工作,经研究,对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级招生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调整为4月26日
2014-03-04 04:52:00
原定于2014年4月12日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因考试时间与国家2014年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同步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重合,鉴于部分考生同时报考了上述两项考试,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考试时间调整为2014年4月26日。
关于调整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的通知
2014-03-04 02:21:00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原定于2014年4月12日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因考试时间与国家2014年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同步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重合,鉴于部分考生同时报名参加了上述两项考试,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经与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局协商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研究决定,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关于印发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在我区参加高考的相关条件界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2014-02-28 09:49:0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在我区参加高考工作,现就相关条件界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关于合法职业的界定 “合法职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须出具本单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通知
2014-02-27 05:11:00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 依据教育部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审核认定办法。 一、享受增加分数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考生资格的审核认定 (一)享受增加分数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及审核认定部门。 1、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交《自治区级优秀学生证书》,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认定。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2014-02-19 11:49: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外国语中学: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和测试考核,扩大信息公开,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送资格条件 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